1.一種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有:
一扳手本體,其一端設為一供人手握持施力的柄部,另一端則延伸設有
一固定顎,在該固定顎的軸向并穿設有一滑槽及一通孔;
一活動顎,是以橫向位移的方式設置在所述滑槽中,在該活動顎的底端
設有一軸管,該軸管實質中心處設有一貫穿孔,在該軸管的相對中段部位則
具有一缺槽;
一組接件,是設為呈圓柱形管狀,而恰得以組設在所述活動顎的軸管的
缺槽中定位,在該組接件的中心內部并設有內螺紋;
一調整螺桿,是設置在所述滑槽中定位并同時穿樞通過所述活動顎的軸
管的貫穿孔以及所述組接件,調整螺桿的桿身設有外螺紋與該組接件的內螺
紋相嚙合,且該調整螺桿的桿身的外徑小于所述軸管的貫穿孔的內徑;
當轉動所述調整螺桿時,所述組接件帶動所述活動顎左右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扳手還具有
一彈性件穿樞套設在所述調整螺桿上,接于所述組接件的后端,提供頂持所
述組接件往前而保持其能緊貼著所述缺槽,而能確實帶動整個活動顎跟著移
位動作。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件為一彈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組接件在其一端
設有一凸柱部,而所述活動顎在其軸管上鄰近其所述缺槽的部位處對應設有
凹嵌部,令該凸柱部可以嵌入在該凹嵌部中定位,可避免所述組接件跟著所
述調整螺桿產生相對軸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整螺桿在其端
部接設一具較大外徑的調整塊,該調整塊的端面圓周邊,標示有正、反轉代
表活動顎打開或閉合的方向標記。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整螺桿在其端
部接設一具較大外徑的調整塊,在該調整塊相鄰近的一扳手頭部斜面處設有
方向標記,代表所述調整螺桿的轉動方向與所述活動顎打開或閉合的方向標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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