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輔助練習瑜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獲取用戶的基本信息;所述基本信息包括:身高、體重和佩戴左手/右手;獲取與所述基本信息相對應的瑜伽動作的標準數據;所述標準數據包括標準手勢軌跡數據、標準心率數據和標準血氧數據;播放開始練習瑜伽動作的提示語和背景音樂;智能穿戴設備檢測用戶練習瑜伽動作時的用戶數據;所述用戶數據包括手勢軌跡數據、心率數據和血氧數據;將所述用戶數據與所述瑜伽動作的標準數據進行比較,以確定用戶練習瑜伽時的動作是否標準;若用戶數據與標準數據不對應,發出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包括呼吸不正確的提示信息和/或手勢軌跡不正確的提示信息;其中,所述將所述用戶數據與所述瑜伽動作的標準數據進行比較,具體為:將所述手勢軌跡數據與所述標準手勢軌跡數據進行比較,將所述心率數據與所述標準心率數據進行比較和將所述血氧數據與所述標準血氧數據進行比較。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穿戴設備檢測用戶練習瑜伽動作時的用戶數據,具體為:智能穿戴設備的加速度傳感器檢測用戶的手勢軌跡數據,智能穿戴設備的心率傳感器檢測用戶的心率數據和智能穿戴設備的血氧檢測模塊檢測用戶的血氧數據。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速度傳感器為六軸加速度傳感器;所述智能穿戴設備的加速度傳感器檢測用戶的手勢軌跡數據,具體為:智能穿戴設備的六軸加速度傳感器檢測用戶的手在橫向、縱向、垂直于橫向和縱向的方向這三個方向上的線加速度值及角加速度值。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用戶數據與標準數據不對應,發出提示信息,包括:當所述手勢軌跡與所述標準手勢軌跡不同時,提示動作不正確,給出正確手勢軌跡的提示;當所述血氧數據與所述標準血氧數據不同時,提示呼吸不正確,給出正確的呼吸方式提示;當所述心率數據與所述標準心率數據不同時,提示心率過快或過慢。5.輔助練習瑜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智能穿戴設備獲取用戶的基本信息;所述基本信息包括:身高、體重和佩戴左手/右手;并將所述基本信息向服務器上傳;獲取與所述基本信息相對應的瑜伽動作的標準數據;所述標準數據包括標準手勢軌跡數據、標準心率數據和標準血氧數據;智能穿戴設備檢測用戶練習瑜伽動作時的用戶數據;所述用戶數據包括手勢軌跡數據、心率數據和血氧數據;將所述用戶數據向服務器上傳;所述服務器接收所述用戶數據,將用戶數據與所述瑜伽動作的標準數據進行比較;若用戶數據與標準數據不對應,向智能穿戴設備發出提示命令;智能穿戴設備接收所述提示命令,發出相應的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包括呼吸不正確的提示信息和/或手勢軌跡不正確的提示信息;其中,所述將所述用戶數據與所述瑜伽動作的標準數據進行比較,具體為:將所述手勢軌跡數據與所述標準手勢軌跡數據進行比較,將所述心率數據與所述標準心率數據進行比較和將所述血氧數據與所述標準血氧數據進行比較。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穿戴設備檢測用戶練習瑜伽動作時的用戶數據,具體為:智能穿戴設備的加速度傳感器檢測用戶的手勢軌跡數據,智能穿戴設備的心率傳感器檢測用戶的心率數據和智能穿戴設備的血氧檢測模塊檢測用戶的血氧數據;所述加速度傳感器為六軸加速度傳感器;所述智能穿戴設備的加速度傳感器檢測用戶的手勢軌跡數據,具體為:智能穿戴設備的六軸加速度傳感器檢測用戶的手在橫向、縱向、垂直于橫向和縱向的方向這三個方向上的線加速度值及角加速度值。7.輔助練習瑜伽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基本信息獲取單元,用于獲取用戶的基本信息;所述基本信息包括:身高、體重和佩戴左手/右手;獲取單元,用于獲取與所述基本信息相對應的瑜伽動作的標準數據;所述標準數據包括標準手勢軌跡數據、標準心率數據和標準血氧數據;播放單元,用于播放開始練習瑜伽動作的提示語和背景音樂;檢測單元,智能穿戴設備檢測用戶練習瑜伽動作時的用戶數據;所述用戶數據包括手勢軌跡數據、心率數據和血氧數據;比較單元,將所述用戶數據與所述瑜伽動作的標準數據進行比較,以確定用戶練習瑜伽時的動作是否標準;提示單元,若用戶數據與標準數據不對應,發出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包括呼吸不正確的提示信息和/或手勢軌跡不正確的提示信息;所述比較單元具體用于:將所述手勢軌跡數據與所述標準手勢軌跡數據進行比較,將所述心率數據與所述標準心率數據進行比較和將所述血氧數據與所述標準血氧數據進行比較。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單元具體為:智能穿戴設備的加速度傳感器檢測用戶的手勢軌跡數據,智能穿戴設備的心率傳感器檢測用戶的心率數據和智能穿戴設備的血氧檢測模塊檢測用戶的血氧數據;所述加速度傳感器為六軸加速度傳感器;所述智能穿戴設備的加速度傳感器檢測用戶的手勢軌跡數據,具體為:智能穿戴設備的六軸加速度傳感器檢測用戶的手在橫向、縱向、垂直于橫向和縱向的方向這三個方向上的線加速度值及角加速度值。9.輔助練習瑜伽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智能穿戴設備的檢測系統和服務器的比較系統;所述智能穿戴設備的檢測系統包括:基本信息獲取單元、檢測單元、上傳單元和提示單元;基本信息獲取單元,用于智能穿戴設備獲取用戶的基本信息;所述基本信息包括:身高、體重和佩戴左手/右手;并將所述基本信息向服務器上傳;檢測單元,智能穿戴設備檢測用戶練習瑜伽動作時的用戶數據;所述用戶數據包括手勢軌跡數據、心率數據和血氧數據;上傳單元,將所述用戶數據向服務器上傳;提示單元,接收服務器發送的提示命令,發出相應的提示信息,所述提示信息包括呼吸不正確的提示信息和/或手勢軌跡不正確的提示信息;所述服務器的比較系統包括:獲取單元、比較單元和發出命令單元;獲取單元,獲取與所述基本信息相對應的瑜伽動作的標準數據,所述標準數據包括標準手勢軌跡數據、標準心率數據和標準血氧數據;比較單元,服務器接收所述用戶數據,將用戶數據與所述瑜伽動作的標準數據進行比較;發出命令單元,若用戶數據與標準數據不對應,向智能穿戴設備發出提示命令;所述比較單元具體為:將所述手勢軌跡數據與所述標準手勢軌跡數據進行比較,將所述心率數據與所述標準心率數據進行比較和將所述血氧數據與所述標準血氧數據進行比較。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單元具體為:智能穿戴設備的加速度傳感器檢測用戶的手勢軌跡數據,智能穿戴設備的心率傳感器檢測用戶的心率數據和智能穿戴設備的血氧檢測模塊檢測用戶的血氧數據;所述加速度傳感器為六軸加速度傳感器;所述智能穿戴設備的加速度傳感器檢測用戶的手勢軌跡數據,具體為:智能穿戴設備的六軸加速度傳感器檢測用戶的手在橫向、縱向、垂直于橫向和縱向的方向這三個方向上的線加速度值及角加速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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