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直線致動器構造體,其具有殼體和直線致動器,該直線致動器
至少局部配置于上述殼體內,該直線致動器構造體的特征在于,
上述直線致動器具有:
固定件;
可動件,其自上述固定件隔開第1間隔地配置;以及
輸出軸,其借助連接構件與上述可動件相連結,
上述殼體具有緩沖構件,該緩沖構件能與上述輸出軸接觸,并且自上述
輸出軸隔開第2間隔地設置,
上述輸出軸和上述連接構件中的至少一者形成為能進行彈性變形使得
當受到外力作用時在上述固定件與上述可動件接觸之前上述輸出軸與上述
緩沖構件先接觸,并且上述輸出軸與上述緩沖構件之間的上述第2間隔大于
或等于上述固定件與上述可動件之間的上述第1間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直線致動器構造體,其特征在于,
上述輸出軸和上述連接構件中的至少一者形成為能夠在與上述輸出軸
的往復移動方向正交的方向進行彈性變形,上述緩沖構件設置為在上述輸出
軸和上述連接構件中的至少一者發生了彈性變形時能與上述輸出軸接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直線致動器構造體,其特征在于,
上述輸出軸和上述連接構件中的至少一者形成為能夠在以上述輸出軸
的往復移動方向為軸線的旋轉方向進行彈性變形,上述緩沖構件設置為在上
述輸出軸和上述連接構件中的至少一者發生了彈性變形時能與上述輸出軸
接觸。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直線致動器構造體,其特征在于,
具有用于對上述輸出軸和上述緩沖構件之間的接觸進行檢測的接觸傳
感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直線致動器構造體,其特征在于,
上述接觸傳感器在檢測到上述輸出軸和上述緩沖構件之間流動的電流
時,就檢測到上述輸出軸和上述緩沖構件之間發生了接觸。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直線致動器構造體,其特征在于,
上述接觸傳感器包含設置于上述輸出軸或者上述緩沖構件上的按壓開
關。
7.一種直線致動器構造體,其具有殼體和直線致動器,該直線致動器至
少局部配置于上述殼體內,該直線致動器構造體的特征在于,
上述直線致動器具有:
固定件;
可動件,其自上述固定件隔開第1間隔地配置;以及
輸出軸,其借助連接構件與上述可動件相連結,
上述輸出軸和上述連接構件中的至少一者形成為能進行彈性變形,
上述殼體具有緩沖構件,該緩沖構件能與上述輸出軸接觸,并且自上述
輸出軸隔開第2間隔地設置,
上述輸出軸與上述緩沖構件之間的上述第2間隔大于或等于上述固定件
與上述可動件之間的上述第1間隔,
該直線致動器構造體還具有多個板簧,該多個板簧以如下方式支承上述
固定件的兩端部和上述可動件的兩端部,即,使上述固定件和上述可動件隔
開上述第1間隔地相面對且能使上述可動件在上述輸出軸的長度方向進行往
復移動,
上述輸出軸配置于上述直線致動器的一端部,
在將上述固定件和上述可動件之間的間隔設為d1、
將上述輸出軸和上述緩沖構件之間的間隔設為d2、
將上述緩沖構件的靠近上述輸出軸頂端的一端與上述多個板簧中的最
靠近上述緩沖構件的緩沖構件側板簧之間的距離設為L1、
將上述緩沖構件側板簧和在上述固定件與上述可動件相面對部分中、處
于與上述輸出軸相反一側的端部之間的距離設為L2時,滿足以下關系:
d2×L2<d1×L1。
8.一種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直線致動器構造體;以及
與上述輸出軸相連接的口腔衛生用的被驅動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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