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口腔牙齒清潔器具,包括:
手柄(12);以及
從所述手柄延伸的刷頭組裝件(14),所述刷頭組裝件包括刷構
件,所述刷構件包括底座構件(15)和接觸和清潔牙齒的刷毛區域
(17),其中所述刷毛區域具有在2-7%的范圍內的刷毛密度,以及其
中單獨刷毛絲具有剛性,所述剛性特征在于在6牛頓/平方厘米的刷毛
尖端壓力下,刷毛偏轉不大于所述刷毛長度的50%,所述單獨刷毛絲
具有的最大刷毛剛性的特征在于在刷毛尖端壓力達到85牛頓/平方厘
米時,偏轉達到50%,由此有效地支持在用于有效清潔的范圍內的刷
毛尖端壓力,而不會讓一般使用者產生不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牙齒清潔器具,其中所述刷毛密度
在2-3%的范圍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牙齒清潔器具,其中所述器具為手
動牙刷(1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牙齒清潔器具,其中所述器具為電
動牙刷(1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牙齒清潔器具,其中所述刷毛區域
具有除平直之外的輪廓。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牙齒清潔器具,其中所述刷毛區域
包括多個單獨刷毛絲,所述單獨刷毛絲在所述刷毛區域上均勻隔開并
定位為在操作所述器具期間,在所述牙齒的覆蓋上提供一定的重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牙齒清潔器具,其中所述刷毛區域
包括多個刷毛簇(60),每簇不多于6個單獨刷毛絲,所述刷毛簇在
所述刷毛區域上均勻隔開并定位為在操作所述器具期間,在所述牙齒
的覆蓋上提供一定的重疊。
8.一種口腔清潔器具,包括:
口件(20),其具有適應使用者的牙齒的一個或者更多槽板(24、
25);
用于所述口件的驅動組裝件(22);以及
刷毛區域(26),其被定位在至少一個所述槽板內,包括附著至
所述槽板的用于在操作所述口件時接觸和清潔牙齒的一組刷毛,其中
所述刷毛區域具有2-7%的刷毛密度,以及其中單獨刷毛具有剛度,
所述剛度特征在于在6牛頓/平方厘米的刷毛尖端壓力下,偏轉不大于
所述刷毛長度的50%,這樣有效地支持在高到足以用于有效清潔的范
圍內的刷毛尖端壓力,并且最大刷毛剛度定義為當所述刷毛尖端壓力
達到85牛頓/平方厘米時偏轉達到50%,由此有效地支持在用于有效
清潔的范圍內的刷毛尖端壓力,而不會讓一般使用者產生不適。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口腔清潔器具,其中所述刷毛密度在
2-3%范圍內。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口腔清潔器具,其中所述刷毛區域包
括多個單獨的刷毛絲,所述單獨的刷毛絲在所述刷毛區域上均勻隔開
并且定位為在操作所述器具期間,在所述牙齒的覆蓋上有重疊。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口腔清潔器具,其中所述刷毛區域包
括多個刷毛簇(60),每簇不多于6個單獨刷毛絲,所述單獨簇在所
述刷毛區域上均勻隔開并定位為在操作所述器具期間,在所述牙齒的
覆蓋上提供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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