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藥品網絡銷售零售企業,提交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報告啦~
發布時間:2025-04-22 來源: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目前,盤錦市正在開展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報告工作,涉及誰?怎么報送?為什么要報送?盤錦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您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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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遼寧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遼寧省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遼藥監流〔2024〕57號),自2025年3月1日起我省從事藥品網絡銷售的企業需登錄遼寧政務服務網(https://www.lnzwfw.gov.cn/)提交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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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主體:
全市從事藥品網絡銷售的藥品零售企業。
申報步驟:
第一步:打開瀏覽器,輸入遼寧政務服務網的地址(https://www.lnzwfw.gov.cn/),選擇統一服務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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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選擇省藥監局項下的遼寧省藥品企業服務系統。
第三步:注冊登錄,選擇法人用戶,輸入賬號及密碼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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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選擇網絡銷售信息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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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按照實際情況填寫數據,進行信息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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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下載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報告信息表模板,填寫完成并加蓋公章后,點擊選擇文件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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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點擊保存,完成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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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1.系統開通前已在線下進行網絡銷售備案的零售企業請于2025年6月30日前在系統中重新報告。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報告。
2.通過多個自建網站、網絡客戶端應用程序(含小程序)等開展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報告內容中逐個列明;入駐同一個或多個第三方平臺開展經營活動的,應當將第三方平臺名稱、店鋪名稱、店鋪首頁鏈接在報告中逐項列明。
3.在藥品銷售網站首頁或者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藥品經營許可證信息、提供在線藥學服務的執業藥師或者其他藥學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信息,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新。要真實、準確、合法地展示藥品相關信息。
4.要嚴格執行《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網絡銷售禁止清單》《遼寧省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絕不利用網絡渠道銷售假劣藥、“回流藥”以及禁止通過網絡銷售的藥品。
5.要遵守國家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網絡零售處方藥的,要將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區分展示,在相關網頁上顯著標示處方藥、非處方藥,并在每個藥品展示頁面下突出顯示“處方藥須憑處方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等風險警示信息,處方藥銷售主頁面、首頁面不得展示處方藥包裝、標簽等信息;要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通過處方審核前,不得展示或提供藥品說明書等信息,頁面中不得含有功能主治、適應癥、用法用量等信息。
6.從事藥品網絡銷售活動的相關人員應當接受藥品網絡銷售相關法律法規、藥品專業技能以及網絡技術等知識的崗前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
全市從事藥品網絡銷售的零售企業要嚴格遵守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切實履行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藥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依法誠信經營,維護藥品市場秩序,保障市民群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