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山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4-11 來源:高新處
各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動全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根據《關于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的若干措施》(魯科字〔2025〕32號)、《山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項目實施辦法》(魯科字〔2022〕32號)和《山東省省級“先投后股”科技項目管理實施細則》(魯科字〔2024〕42號)等規定,現組織開展2025年山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項目(以下簡稱提升工程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及資金支持方式
根據省級財政資金支持方式的不同,2025年度提升工程項目分為財政直補、先投后股兩類。
(一)財政直補類項目。支持具有“三高一核心”特性(市場占有率高、研發投入高、復合增長率高、擁有核心硬科技)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通過產學研合作方式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的項目。采取省市聯動、競爭擇優、直接補助的方式予以支持,省級財政資金對每個項目支持強度不高于5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對每個項目支持強度原則上不低于20萬元,省級財政資金支持額原則上不超過市級財政資金支持額。
(二)先投后股類項目。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打通技術到產品通道,實現科技成果在山東落地轉化的項目。省科技廳作為“先投后股”中“先投”階段的主體,財政科技股權投資被注資機構或其指定的受托機構作為“后股”階段中轉換并持有股權的主體。單個項目省級財政支持資金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50%,且一般不超過500萬元。鼓勵有條件的市安排資金予以跟進支持。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企業須為山東省內注冊、2024年度已取得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入庫登記編號(以下簡稱入庫登記編號),并承諾2025年繼續取得入庫登記編號的企業。若企業未取得2025年度有效入庫登記編號,將撤銷相關立項資格,并追回全部省級財政支持資金。
2.申報企業須與具有學科優勢的重點高校或有實力的科研院所共同申報并組織實施。申報企業須與合作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明確約定各自所承擔的任務、目標、責任、經費(包括省撥財政資金和自籌經費)等,明確協議有效期。
3.對于財政直補類項目,申報企業2024年度營業收入或研發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項目自籌資金與申請省級財政資金支持額度配比應當不低于2:1;若項目省撥財政資金未達到申請資金額度,項目申報企業、合作單位應承諾通過自籌方式解決差額部分。優先支持以高校、科研院所等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出資科技成果轉化、入股或創辦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4.對于先投后股類項目,申報企業須擁有技術成熟高、產業化潛力大、亟待轉化的科技成果,須具有清晰的股權結構,規范的管理章程,高素質和結構合理的研發團隊,符合后期科技財政資金轉股的相關要求。優先支持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獲得過省級財政股權投資支持的企業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要求
1.申報項目符合國家、省產業政策發展方向,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目標任務應明確具體,預期技術指標應量化可考核,項目完成時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成果和產業化指標。
2.項目實行“行政+技術”雙責任人負責制。行政負責人原則上為項目牽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牽頭協調落實項目實施所需的資源要素保障,健全項目實施財務、成果、績效等管理制度,做好項目關鍵節點績效檢查,確保項目目標任務如期完成。技術負責人須為項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或實際主持項目的關鍵科研人員,負責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在任務期內主持完成項目研究工作并全面做好項目實施的技術路線選擇、進度安排、經費規范使用等全過程管理,確保按期完成項目任務目標。
3.同一科研人員同一申報年度牽頭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數量不超過1項。項目負責人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項目參與人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4個月。每名科研人員用于在研和在申報省級項目的年度工作總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在省科技廳其他限項范圍內的不得申報。以上限項要求通過申報系統自動識別限制。
4.項目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以項目立項文件印發日為啟動時間。
5.先投后股類項目盡調時企業須提供審計報告;項目轉股前階段省財政支持資金性質為扶持資金;達到股權轉化條件后,按程序簽訂股權投資協議,省財政支持資金性質轉化為股權投資資金,若不愿意轉股的,企業須退回“先投”資金;未達轉股條件終止的項目須退回應退資金。根據協議約定,在實現預期盈利目標、完成項目計劃目標或達到一定的投資年限后,省財政支持資金可采取股權回購、股權轉讓等方式退出。
6.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數據和相關證明、附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核實,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記入科研誠信檔案。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牽頭申報單位、合作單位和負責人,不能更改申報材料內容。申報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不得包含禁止公開的涉密內容或申報人要求保密的內容,如涉及需脫密后提交。
7.項目申報企業、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企業、項目負責人應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不存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無“綠色門檻”制度不予支持或相關社會領域信用問題記錄。
四、申報流程
1.項目通過山東省科技云平臺進行申報,項目負責人登錄個人申報賬號后(登錄網址: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找到網上大廳-項目-山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項目,按照系統相關提示和要求在線填寫項目申報書等內容,全部填寫完畢后由企業管理賬號審核提交,企業網上申報時間為2025年4月15日9:00至5月6日17:00。各單位要合理安排申報、審核提交時間,避免臨近系統關閉時集中上傳或審核。
2.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市科技局負責對項目進行審核并擇優推薦,書面推薦意見和項目推薦匯總表(附件2、3)一并報送省科技廳,推薦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18日。財政直補類項目須納入市級科技計劃支持,立項支持相關證明材料通過系統上傳。
3.為減輕科研人員負擔,本次申報無需提供相關紙質材料;項目立項計劃初步確定后,立項項目需提供全套紙質材料歸檔保存,紙質材料應與網上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否則取消立項資格。
五、其他事項
1.各市科技局要嚴格履行主管部門職責,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認真審核。審查不嚴造成不良影響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2.省科技廳在項目申報、評審等過程中,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項目申報、立項等代理服務工作;不提倡、不建議申報單位有償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中介服務。
3.省科技廳干部職工參與申報項目的,按照省科技廳黨組《規范干部職工創新創業實施辦法》規定執行,參與項目申報人員應主動報備。
附件:
1. 業務咨詢聯系方式
2. 2025年山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財政直補類)項目推薦匯總表
3. 2025年山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先投后股類)項目推薦匯總表
附件下載:
2. 2025年山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財政直補類)項目推薦匯總表.docx
3. 2025年山東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工程(先投后股類)項目推薦匯總表.docx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