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競爭性創新平臺)項目(第一批)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4-11 來源:平臺處
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管理辦法》(魯科字〔2023〕3號)和《山東省重點實驗室優化重組方案》(魯科字〔2023〕145號)等有關規定,現面向山東省重點實驗室組織申報2025年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競爭性創新平臺)項目(第一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本次申報項目為競爭性創新平臺項目,納入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進行管理。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為3年。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項目面向2024年度第一批重組完成的省重點實驗室(新一代信息、醫養健康、現代高效農業領域)組織實施。創新平臺為非獨立法人的,由平臺牽頭組建單位組織申報實施。
(二)合作單位。每個項目的合作單位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原則上不超過2家,且主要為平臺共建單位。牽頭申報單位須對合作單位的申報資格進行審核并負責,與所有合作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聯合申報協議須明確約定各自所承擔的任務、目標、責任和經費(包括省撥財政資金和自籌經費),協議有效期須覆蓋項目實施周期。
(三)申報方向。項目申報要緊密圍繞山東標志性產業發展的重大需求和關鍵科學問題,契合省重點實驗室的使命任務和研究方向,開展具有前瞻性、戰略性以及關鍵技術的研究。
(四)項目負責人為項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員,須具有較高的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并能在任務期內主持完成項目研究工作,系實驗室主要研究方向的負責人或核心成員。課題組成員原則上以創新平臺全職研發人員為主。各級行政機關及其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項目。
(五)項目數量及經費支持額度。2024年第一批獲批重組并實質性運行的省重點實驗室(新一代信息領域、醫養健康、現代高效農業),每家實驗室限報1項,每個項目資助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六)限項要求。
1.本類申報項目研發內容不得與已立項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或其他省直有關單位立項項目相同或類似。申報材料中如有涉密內容需做脫密處理后再申報。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一個主管部門推薦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2.同一科研人員在本年度牽頭申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數量不超過1項。項目負責人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項目參與人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4個月。每名科研人員用于在研和在申報省級項目的年度工作總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3.省重點實驗室牽頭建設單位為企業的,同一獨立法人企業牽頭或參與的在研和在申報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總數不超過2項。企業申報科技人才類項目、省自然科學基金(重大基礎研究項目除外)不受限制。
(七)申報單位應根據實際需求編報預算和匹配資金,其中:
1.企業牽頭建設的實驗室,牽頭建設單位上一年度銷售收入或注冊資本原則上不低于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應提供近兩年財務審計報告、研發投入情況說明等證明材料。現代高效農業領域項目自籌資金與申請省級財政科技資金配比應當不低于2:1,其他領域項目自籌資金與申請省級財政科技資金配比應當不低于4:1。
2.高校科研院所牽頭建設的實驗室,合作單位須包括山東省境內企業,項目成果須在山東省境內企業轉化應用,自籌資金與申請省級財政科技資金配比應當不低于2:1。
3.項目經費預算中須包括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的預算,其中牽頭申報單位預算使用省級財政科技資金的比例不低于申請省級財政科技資金總額的50%。若項目立項支持省級財政科技資金未達到申請金額,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應承諾通過增加自籌資金解決差額部分。
(八)鼓勵項目實施與科技企業培育、人才培養引進緊密結合;鼓勵具有合作基礎的省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參與項目申報;鼓勵青年科學家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全職受聘人員須由省內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為項目申報證明材料一并提交。
(九)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不存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無“綠色門檻”制度不予支持或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十)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數據和相關證明、附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自行承擔因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申報項目受理、評審過程中,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不能更改申報材料內容。
三、申報流程
(一)在線填報項目。項目負責人在山東省科技云平臺-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競爭性創新平臺)管理系統(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platform/)登錄個人申報賬號,按照系統相關提示和要求在線填寫項目申報書和預算申報書,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云平臺系統從2025年4月17日(周四)10:00開始填報。省科技廳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和附件材料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
(二)申報單位審核。申報材料全部填寫完畢后,項目負責人應及時提交申報單位審核。申報單位審校截止時間為4月25日17:00時前,逾期將無法再次提交申報材料。
(三)主管部門推薦。申報單位審核同意后,將申報材料提交至相關主管部門。各級主管部門按程序逐級審核推薦,最終由一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推薦至省科技廳。一級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4月28日17:00時前,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四、注意事項
(一)請項目申報單位、各級主管部門合理安排申報時間,提前完成填報、修改、提交、退回和審核工作,避免臨近截止時間集中退回、提交和審校。
(二)為減輕科研人員負擔,本次申報無需提供相關紙質材料;項目立項計劃初步確定后,立項項目需提供全套紙質材料歸檔保存,紙質材料應與網上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否則取消立項資格。
(三)省科技廳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項目申報、立項等代理服務工作;不提倡、不建議申報單位有償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中介服務。請申報單位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嚴重侵犯省科技廳名譽、損害省科技廳利益的行為,我們將依法依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省科技廳直屬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參與項目申報的,應按照省科技廳黨組《規范干部職工創新創業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參與項目申報人員應主動向所在單位及省科技廳報備。
業務咨詢電話:0531-51751115,51751307
技術支持電話:0531-51751080
附件:
1.項目申報書 (參考模板)
2.項目預算申報書(參考模板)
(附件下載請登錄山東省科技云平臺)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