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4-09 來源:高新處
各市科技局、商務局、財政局、稅務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做好我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工作,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 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科技部火炬中心關于印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備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火字〔2022〕174號)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詳見附件1)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的企業,可申報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
二、申報時間
省科技廳集中受理各市(青島市除外)報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4日。企業向所在地科技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
三、認定標準
(一)在山東省境內注冊的法人企業;
(二)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詳見附件)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
(四)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五)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是指企業根據境外單位與其簽訂的委托合同,由本企業或其直接轉包的企業為境外單位提供《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所規定的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和服務貿易類業務,而從上述境外單位取得的收入。
四、申報程序
(一)企業注冊登記。企業對照申報條件進行自我評價,符合認定條件的,登錄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在線辦理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相關業務。
(二)企業填寫并提交申報材料。企業在平臺上向省科技廳填報并提交《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請表》,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同時將相應紙質材料報送至所在地設區市科技局。
(三)市級審核推薦。設區市科技局會同同級商務、財政、稅務、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分別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形成推薦意見,匯總形成《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附件2),連同紙質申請認定材料(一式2份)正式行文報送省科技廳。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協調機制,積極主動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加大對申報企業的業務指導與培訓,確保申報工作有序開展。
(二)申報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作出承諾,申請表經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方可報送。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取消其評審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各設區市科技、商務、財政、稅務、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切實強化審核責任,切實加強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堅決防止和杜絕弄虛作假。
(三)各市科技部門會同商務、財政、稅務、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加強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跟蹤與監督管理,引導企業及時享受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并在“服務貿易統計監測管理信息系統(服務外包信息管理應用)”中做好企業基本信息填報工作。
六、報送地址及聯系方式
報送地址: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1105室
聯系方式:0531-51751266
申報咨詢:
省科技廳 0531-51751176
省商務廳 0531-51763102
省財政廳 0531-51769724
省稅務局 0531-85656405
省發展改革委 0531-51783110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0531-51782609
附件:
1.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
2.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
附件下載: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山東省商務廳
山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