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關于開展2025年天津市企業科技特派員選派和優秀企業科技特派員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3-24 來源:天津市科學技術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我市科教興市人才強市行動部署,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推動創新鏈產業鏈深度融合,助力形成新質生產力,為科技型企業發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撐。根據《天津市企業科技特派員管理辦法》(津科規〔2021〕1號)的有關要求,現將2025年企業科技特派員(以下簡稱“特派員”)選派和優秀企業科技特派員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特派員選派
(一)選派條件
1.高校、科研院所在職科技人員,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職稱,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遵守科研誠信有關要求;
2.具有扎實的相關產業領域專業知識、較強的研發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工作責任心;
3.熟悉企業科研情況,有志于從事產學研結合工作,對服務科技型企業有濃厚興趣,能幫助科技型企業解決發展中的問題;
4.鼓勵科技人員作為特派員服務天開高教科創園企業。
(二)選派期限
一般為2年,根據企業需求,選派期限已到期的特派員可繼續申請。
(三)選派程序
1.企業和科技人員開展線上、線下多渠道對接協商。鼓勵企業在“科服網”(www.tten.cn)上發布明確的需求信息和亟需解決的問題,科技人員在平臺上公開個人專業特長和擅長領域等信息,以實現企業精準選擇,科技人員精準對接。
2.派出單位有組織地開展對接活動。鼓勵派出單位走訪對接企業,注重服務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聚焦我市“1+3+4”現代工業產業體系、12條重點產業鏈和天開高教科創園,建立企業個性化出題,科技人員團隊答題的服務模式。
3.簽訂派駐協議書。科技人員與擬入駐企業對派駐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派駐協議書。
4.科技人員派出單位和新申請的科技人員需在“科服網”(www.tten.cn)進行注冊,完善基本材料并提交(具體操作流程請參考附件“企業科技特派員網上申報操作說明”,已在平臺注冊過賬號的單位和個人無需重新注冊平臺賬號),派出單位需在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對本單位申報人員的審核并提交。
(四)其他要求
1.各派出單位要確保特派員派出期間,工資、職務、職稱晉升和崗位變動與本單位在職人員同等對待。同時,做好單位特派員的管理和總結工作,在平臺更新單位工作總結和數據(2024年統計數據)。
2.入駐企業應積極創造特派員必需的生活、開展工作的便利條件,認真履行簽訂協議的承諾,把特派員作為企業創新資源,加快建立產學研合作的長效機制。
3.特派員派出期間要結合入駐企業的實際需求,扎實開展相關工作,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發揮應有的作用。同時,特派員要做好工作總結,每年在網上至少填寫一次工作日志。
二、優秀特派員人選推薦及項目申報
為鼓勵支持更多科技人員參與特派員工作,為企業開展創新服務,向企業轉化科技成果,市科技局將遴選一批服務成效顯著的優秀特派員,擇優支持與企業聯合申報特派員項目。
(一)派出單位推薦。派出單位在對所有2023、2024年派駐的特派員考核的基礎上,對本單位特派員工作進行總結,提出推薦人選名單(必須為2023、2024年獲得認定的特派員)。各單位推薦名額由單位管理員賬號在“科服網”(www.tten.cn)上查詢。
(二)項目申報。被推薦的特派員需在“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s://xmgl.kxjs.tj.gov.cn)在線填寫項目申報書,起止時間統一填寫為2025年10月—2027年9月。
(三)限項查重要求
為加強天津市財政科研項目資金配置的合理性,進一步發揮好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杜絕項目多頭申報和重復立項,市科技局將對所有申報項目進行查重,具體規則如下:
1.項目內容查重
同一研究內容在技術研發同一個階段得到過其他各類市級科技計劃資助的項目,不再支持。
2.項目負責人,同期主持市科技計劃項目數不得超過2項,截至項目申報截止時間(2025年4月30日),已承擔有2項及以上未結題的市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不再支持。
3.項目參與人員(非項目負責人),截至項目申報截止時間(2025年4月30日),項目參與人員參與的市級各類科技計劃在研項目數不得超過2項。
(四)不予受理的項目
1.不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
2.作為項目負責人,同時申請2項及以上本專項項目。
3.承擔有超過項目執行期6個月且無正當理由未完成驗收的市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
4.根據《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科學技術部令第19號)等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被列入失信行為記錄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員或單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第一申報單位申請的項目。
(五)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1.項目第一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須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并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申報項目一經立項,成果、技術、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標無正當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2.項目申報單位、項目組全體成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及我市科研誠信建設有關要求,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須簽署誠信承諾書,相關模板可登錄“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下載。
3.特派員依托單位和服務企業間必須事先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作協議,明確任務分工及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配機制等要素,并將協議原件通過“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上傳。
4.申報單位必須自主申請,不得購買、委托代寫項目申報書或是提供虛假材料。市科技局嚴格按照有關程序立項,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立即向我局舉報。
5.特派員服務企業情況總結和相關材料作為附件上傳系統,并統一命名為“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總結”,服務企業情況總結字數應在3500字以內,主要從為企業解決技術難題、培養引進人才、建設創新平臺、制定研發戰略、共同承擔研發項目等方面進行總結,要求簡潔清晰,突出工作情況和服務成效,總結中還應包括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評價。將服務企業相關材料(包含主要為企業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企業科技創新中發揮的作用、以及雙方署名的專利、獎勵、標準成果等)附在總結后面(特派員服務企業情況總結相關材料不超過5個,不超過10頁)
三、優秀特派員人選項目申報流程和時間安排
項目申報實行“無紙化”,請登錄“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s://xmgl.kxjs.tj.gov.cn)(以下簡稱系統)在線完成。
(一)信息注冊。申報單位和申報人登錄系統后,按程序要求進行注冊,填寫單位和個人相關信息。
1.單位注冊。單位須按程序進行注冊,并上傳相關材料。通過上級主管部門或注冊地所在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局級主管單位)審核后,單位職工即可作為申報人進行注冊并申報項目。
2.申報人注冊。申報人須按程序進行注冊,并在系統中選擇所屬單位選項,通過單位審核后方可使用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填寫申報書。如果在系統中沒有找到所屬單位,則說明單位尚未注冊或尚未通過審核,申報人可聯系所屬單位盡快進行注冊。
如已成功申報過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和個人,可直接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
(二)在線申報
申報人登錄系統創建項目申報書后,在計劃類別欄選擇“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項目類別欄選擇“企業科技特派員項目”,重點領域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然后在線填寫申報書,上傳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線提交至申報單位;申報單位需要使用單位賬號進行審核,并在線提交至局級主管單位;局級主管單位需使用部門賬號對項目進行審核,并在線提交至市科技局。
(三)申報時間要求
1.項目申報
項目申報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9:00至2025年4月30日17:00,在此時間內,項目需完成“申報書提交”和“單位審查通過”。
2.局級主管單位審查
局級主管單位審查時間為2025年5月6日9:00至2025年5月12日17:00,在此時間內,項目需完成“局級主管單位審查通過”。建議各申報人及申報單位及時與局級主管單位做好溝通。
3.市科技局審查
市科技局審查時間為2025年5月13日9:00至2025年5月21日17:00。在此時間內,如果項目被審查駁回,修改后需再次經申報單位和局級主管單位兩級審核。如果項目通過市科技局審查,項目狀態欄應顯示為“市科技局審查通過”。該階段,每個申報項目僅有1次修改機會,且應在駁回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進行審查。如逾期或超過修改次數,則不再審查受理。對于審查認定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市科技局將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許修改。
(四)評審及立項
對于通過審查的申報項目,市科技局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待完成專家評審、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審議和公示等立項程序后,市科技局會通知立項項目第一承擔單位簽訂《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任務合同書》并報送紙質申報材料存檔。
四、相關聯系方式
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17:00前(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開通申報咨詢電話,見下表。
申報咨詢聯系方式
序號 |
咨詢內容 |
接受咨詢部門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1 |
項目政策及科技局審查 |
市科學技術局基礎處 |
李堃 |
022-58832877 |
2 |
特派員選派系統技術支持 |
天津市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 |
牟如玲 |
022-23532900-817 |
3 |
項目資金預算 |
張兵 |
022-23374384-8013 | |
4 |
項目申報系統技術支持 |
王欣宇 |
022-23106167 | |
5 |
科研誠信咨詢 |
天津市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 |
楊金莉 |
022-24412748 |
?
2025年3月24日
附件:企業科技特派員網上申報操作說明